中 文 名:沈四宝
外 文 名:prof shen
毕业院校:北京大学,哥伦比亚大学
出 生 地:江苏省宝山县
职 务:上海大学法学院院长
职 称:教授
沈四宝,男,出生于1946年9月,上海市人,毕业于北京大学,哥伦比亚大学,教授、博士生导师,现任上海大学法学院院长,第二届教育部社科委员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评议组成员,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研究会会长、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委员、副主席、仲裁员,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,北京市华贸律师事务所合伙人、律师,北京市政府法律顾问。
自1983年以来,沈四宝教授不断在美国、加拿大、日本、香港等地做学术报告或从事法律学术研究工作。作为一名法律专家,他还应邀参与了中国外商投资企业法、对外贸易法、公司法和仲裁法的起草工作。
沈四宝教授于1984年获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,在其十多年的律师工作中,曾代理过上百件涉外经济争议案,极其擅长于法庭诉讼和仲裁开庭过程中的辩论。沈四宝教授还曾担任数家政府部门和大型企业的法律顾问。
沈四宝教授作为资深仲裁员,参与处理过的案件已达数百个,主要涉及国际投资、国际贸易、证券等领域。
2018年8月24日,被最高人民法院聘任为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首批专家委员。
人物专长
国际商法
公司法
证券法
外商投资企业法
仲裁
知识产权保护
人物著作
《美国标准公司法》、《西方国家公司法概论》、
《国际商法简编》、《国际投资法》、
《股份制企业的组建和运作》、《中国涉外经济法》,
并在国内外杂志上发表四十多篇中英文专业论文。